2月18日,巴青县召开了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,那曲市委常委、巴青县委书记、澜沧江源市级河长、巴青县总河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,会议由县委副书记、索曲县级河长次仁德吉主持。巴青县委副书记、人大常委会主任、澜沧江源县级河长陈桂,县委常委、县委办主任章洪浩、巴青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、各乡镇总河长、乡级河长、乡级警长参加会议。会上陈桂通报了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。杂色镇、阿秀乡和江绵乡结合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发言。
张军强调,一是要明确河长责任,确保有名有实。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清醒认识全县河湖水环境的严峻形势,从思想上、认识上、行动上把河长制工作当作“分内事”和“责任田”,用实际行动推动河长制工作“有名”转向“有实。二是坚持安全第一,构建防洪体系。要加强南岸新城区防洪堤工程建设,加强县域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和各级河道清理和妨碍行洪排查工作,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。三是坚持环境保护,改善河湖生态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,强化江河源头生态保护,持续推进“乱占、乱采、乱堆、乱建、乱倒”方面的管理及教育工作。四是坚持节水优先,强化资源管理。要加快推进梅帕塘水库征地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,推动项目实施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提升水资源调蓄供给能力,充分利用志愿服务队等深入农牧区宣传推广节约用水,引领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珍惜水、节约水、保护水的意识。五是坚持依法治理,提高管理能力。要进一步健全“河湖长+检查长+警长”的协作机制,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,同时要继续推动澜沧江源等河湖管理范围确权登记工作,明确河湖岸线管理范围,为依法开展工作提供基础。六是坚持民生共享,建设幸福河湖。加强宣传教育,激发群众爱河护河意识,营造全面参与的良好氛围,形成河湖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。七是坚持党的领导,全面压实责任。各级河湖长要加强集中统一领导,压实责任,层层传导压力,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。
会议最后次仁德吉要求:各级河长要加强学习,深刻把握相关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,加强沟通对接,强化业务培训,努力提高河长制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。要强化督查督办,县干部作风整治办和县河长办对督查发现的“四乱”等工作中的典型问题,要及时反馈至相关河长和责任单位,督促整改到位。县河长办要将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“一季度一公示、一排查、一安排”,完善河长办工作制度,为构建七个新巴青奠定良好基础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主编:阿旺
责编:赤列塔青
编辑:嘎吉
消息来源:巴青县水利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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